找长春商标注册代理申请商标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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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长春商标注册代理申请商标的理由

作者:吉林春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28 08:35:58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认为由加多宝方面2012年以“王老吉有限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具有误导性描述内容,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是王老吉公司于2012年6月13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商品为第5类“医用营养饮料;婴儿奶粉;婴儿食品;医用营养食物;医用营养品;医用糖果”等商品上,广药集团于2013年12月5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经审理做“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决定。

商标法中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注册为商标。诉争商标“怕上火喝加多宝”可以拆分为“怕上火喝”和“加多宝”两部分,易被消费者理解为具有“害怕上火,喝”的含义,从而误认为该商标指定使用在“医用营养饮料”等商品上具有一定抑制“上火”的功能。因此,法院判决“怕上火喝加多宝”不能注册是正确的。

商标对其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作了超过其固有程度或与事实不符的表示,是不为商标法所允许的。提醒,不规范使用商标,轻者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在商标使用时,应严格按照《长春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注册商标。不能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者其组合,以及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商标注册人转让注册商标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应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随着注册商标保护意识的增强,长春商标注册申请数量不断增加。如果您想申请商标注册,建议尽快提交申请。在提交申请时,国家商标局允许个人。直接申请或委托商标注册代理申请,寻找商标注册代理人申请商标的理由是什么?

1代理商标注册申请,注册人名称或地址变更,商标续展注册,商标转让登记,更换登记证明,商标质押,商标使用备案备案,商标注销,商标异议,3年不使用取消等。申请过程中的法律事务。

2代理外国申请人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其他各种商标法律事务。

3代理商标反驳审查,异议辩护和异议审查,商标争议和争议解决,商标注册和辩护,商标3年,不使用撤销和审查等。

4代理中国申请人在国外申请商标和其他各种商标法律事务的国际注册。

5代理解决商标侵权纠纷,商标侵权诉讼等法律事务。

6代理查询商标信息,商标法律事务咨询,并担任商标法律顾问。7代理其他商标相关事宜,如商标设计,商标交易和其他知识产权相关业务。

8传统上,商标注册机构被视为知识产权法律中介服务,但其作用是为不熟悉相关商标法的客户处理与商标相关的法律程序。

商标注册机构的作用;

1)专业商标注册服务;首先,处理这些商标事宜的要求和法律程序非常复杂,时间长,没有很多因素需要确定和延续,而且您需要非常熟悉每个法律程序和环节。商标注册申请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由于申请人没有专业的商标知识,因此将放弃商标注册任何部分的任何遗漏。这不仅浪费时间和精力,而且还会损害商标注册的时机。遇到商标侵权诉讼,分析和判断类似商标,恶意域名抢注,商标使用中的不正当竞争,许可或转让过程中的技能或纠纷等,由于商标的专业性和知识产权的系统性法律知识不是普通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可以处理的事情。通过经验丰富的专业商标代理人或专业知识产权律师来解决或提供代理服务是非常必要的。

2)在商标注册方面经验丰富#;由于长期接触商标事宜,各种类型的失败和成功案例,商标代理商在商标认定事宜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综合技能和实践经验,这些技能和经验由无数前辈用金钱和课程交换,虽然有些具有一定的及时性,但它对处理商标确认事务非常有帮助。例如:确定商标是否可注册和可用。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置,在商标法中做出了规定,有以下几层意思:

一是,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是,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长春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四是,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是,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标侵权往往被许多企业视为受众。企业通常认为,只要合法经营不会产生侵权,但在当今激烈的竞争中,任何有竞争力的名称都可能产生类似或直接的侵权。对于一些企业来说,为时已晚。只有在即将来临的关键时刻,才能处理好相关的事务。

那么什么是商标侵权呢?商标侵权将面临什么样的惩罚?

1、商标侵权是商标侵权的一种,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的行为,或者干涉或阻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损害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2、必须有损害事实,即行为人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给商标权人造成损害。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销售假冒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同时,也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的商誉带来损害,财产损害和商誉损害都是损害事实。

3、犯罪人的主观过错是指犯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所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事实。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然存在因果关系,即不当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商标所有者造成的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

商标侵权是一种违法行为。债权人经常通过行政、协商等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侵权人通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权、销毁被侵权货物、作出相应的声明和赔偿损失。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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