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长春商标注册有什么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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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长春商标注册有什么误解?

作者:吉林春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6-18 08:23:38

当许多企业不申请商标时,他们认为商标注册很简单。他们就不能设计并提交申请吗?但事实是这样吗?对长春商标注册有什么误解?小编为所有老板整理了一些资料。让我们互相了解。

1、 什么是商标和商标权商标是一个特殊的法律术语。商标或者部分商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权是由商标权人申请并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

2、 为什么有人没有注册商标?为什么这么多企业没有注册?有几个可能的原因:查询数据在中国商标网,但已成功输入或正在审批的商标无法查询。我国商标注册遵循“先申请”的原则。申请商标与盲期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予以驳回。商标法规定了若干商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不得用于商标注册。如果这些商标在商标注册时使用不慎,也将被驳回。

此外,一些常见的名称和品牌不能注册为商标。如果商标过于简单,审查员也会认为商标缺乏一定的标记性,因为不易辨认而被驳回。商标注册中也存在异议的风险。商标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合格后,进入三个月的商标公告期,也称异议期。对商标申请有异议的,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异议程序的结果也会导致商标注册的不确定性。

3、 为什么是中介?有人说商标可以自己注册。为什么我们要找一个专业的代理?首先,与独立申请人相比,委托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提高注册成功率。与中介签订协议后,查询、填写、公告、登记、领照是中介的职责。申请者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做其他事情。一个有经验的代理人,了解每个阶段商标注册的关键成功因素,可以为申请人提供合理和专业的建议。

在申请过程中,代理人会帮助审核和更正需要提前准备的文件和材料,成功注册的可能性会更高。代理公司负责商标申请的,将申请后的材料邮寄给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人员邮寄给申请人。这样,申请人信息的变化不会影响单据的接收。其实,商标代理是一项专业技术性的工作,处理起来非常麻烦,所以找一个专业的、有经验的代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商标注册公司众多,对与商标注册来说无疑是百花齐放,各个商标注册代理公司都在分这一碗羹。那么商标注册都有哪些要求呢?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一些基本情况。

自2013年10月1日起受理商标注册申请费,纸质商标注册申请由现行每件1000元降为每件800元(规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的,超过1个商品,则超过件每个商品加收80元)。自2017年4月1日起伴随新《商标法》的实施,商标注册官费再降一半,由原来的每件600元小调至每件300元。商标诸恶申请要求规定本类为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10个以上(不含10个),当超过一个,则另加收80元。

商标注册分为45类,通常来说,就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自己选择类别,比如说做食品的企业,那么该企业就要选择食品类商标注册,这样才能准确申请自己的商标,否则后期国家会判定你在食品类商标注册不能用。再如企业说我的营业执照上明明写的有物流有食品,为什么我的商标只能注册物流食品,这就是以上所说的注册的类别是食品类别,所以就要选择食品类,否则商标注册中可能会出现不准确的情况。

选择一家营业执照代办公司可以节省您的公司注册时间,那么,在进行代办营业执照之前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下面,商标注册平台就来给大家一一介绍一下。

(一)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公司章程(原件1份);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1份);

(六)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七)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各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八)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九)《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十)发起人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

(十二)募集方式设立并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十三)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从《商标法》规定来看,企业只有遇到商标侵权、假冒等问题才能去认定驰名商标,此外就没有其他途径来认可其作为驰名商标,这显然无法满足和适应企业创立品牌的需求。

其次,我国当前在商标注册时商品和服务分类太细,有四五十个类别,上千个小类,企业很难花大量的财力将每个商标在每一个小类去注册。许多不法分子却借此抢注别人辛苦创立了知名度的商标。这不仅让那些已经辛苦创立品牌的企业又不得不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去制止抢注,而且也导致消费者不断受到傍名牌产品的混淆或误导。 

此外,一些个人大钻法律空子,将商标抢注当成了职业。这些人大多自己没有任何生产经营条件或设施,有的抢注商标就转手倒卖,有的又再成立皮包公司通过商标授权、委托加工等方式制假售假。不仅损害了知名商标的品牌声誉,更破坏了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秩序。 

因此,提出了具体建议,其一,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应建立主动认定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对于符合驰名商标条件、国内消费者认可的民族品牌应及时、主动认定其为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同时,进一步完善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和办法,规范认定程序,以确保公开、公正的认定结果。 

其二,加大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力度。对于符合认定条件的商标,一旦认定其为驰名商标,应当扩大其跨类保护的范围,及时、有效制止其认定之后不法企业或个人在其他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的商标抢注行为,防止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 

其三,防范个人的恶意商标注册行为。鉴于个人实际上并不具备商标实际使用的条件,我们应当限制个人作为商标申请的主体,并限制个人注册商标的转让。

最后,对于商标侵权企业要严刑峻法。我们不仅要追究商标侵权企业的民事、行政责任,还要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使制假者得到一次制裁就不敢再制假售假。只有这样,我们的经济市场才能真正走向公正竞争、有序发展,最终营造一个诚实信用的社会经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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