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商标注册证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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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商标注册证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作者:吉林春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26 08:51:48

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长春商标注册证主要内容包括商标注册号和商标本身、以及商标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注册证领取的相关内容和领取要求,商标注册平台小编在这里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商标注册的作用: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只有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该商标所有人才享有商标专用权。正确理解商标注册的意义,掌握商标注册的知识对开创名牌,使公司立于不败之地,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商标注册证的领取材料1、公司领取商标注册证需要的材料:《领取商标注册证》;须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领取人的身份证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申请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原件;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2、自然人领取商标注册证需要的材料:《领取商标注册证》;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三、商标注册证的领取手续:1、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2、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办理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侵权主体的确定首先要确定侵权产品的经营者身份,此工作看似简单在实务中由于行为人非法经营的场所多种多样,如果涉案经营场所并未做工商登记且无其他证据证明行为人在此处经营的证据,则很难认定侵权主体的具体身份。

商标侵权案件属于民事侵权责任的范畴。确定侵权行为人是侵权责任认定的关键点之一。商标侵权案件也不例外。法律实务中商标注册人经常犯的错误是将归结侵权主体错误从而导致侵权责任无法落实的情况。侵权主体的确定首先要确定侵权产品的经营者身份,此工作看似简单在实务中由于行为人非法经营的场所多种多样,如果涉案经营场所并未做工商登记且无其他证据证明行为人在此处经营的证据,则很难认定侵权主体的具体身份。

实际过程中,遇到侵权主体无法直接通过登记文件有效认定的情形可以采用工商或公安等有权查处商标权侵权的有关机构实施执法调查,从而获得一定证据。商标注册人也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的形式予以保全证据。

商标注册是现代企业进行产品和市场品牌推广的重要主举措,为了能够保护自己独有的商标权利,选择商标注册无疑是现代社会为了保护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都有做到的事情。那么商标注册布局要怎么做?

1、文字商标申请应先于图文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商标申请时间赶早不赶晚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3、在产品或服务面世初期,未能做好商标注册保护,应尽早采取“异议”“无效”或“收购”等手段,启动被动保护关于“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关于“无效”,《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关于“收购”,对创业者来说,如果你的商标被他人抢注了,你的业务也发展壮大了,但错过了异议期,对“无效宣告”又没有太大把握或耗费不起时间,那么此时收购他人已经抢注的商标,将该商标转移到自己名下,也不失为弥补的办法。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关于商标注册异议程序的相关内容,商标注册网顾问下面为申请人进行详细介绍。

1、寄发补正通知。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补正通知;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补正通知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2、限期补正。注册商标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异议补正通知后,按照通知中所要求的补正网站内容进行补正,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已补正的材料和商标局发出的补正通知一并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挂号邮寄至商标局。除要求补交异议书副本以外,其他补正的材料仍须提交一式两份;

3、注册商标异议注意事项:1)补正的书件必须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2)补正的内容一定要按补正的要求填写清楚、准确;3)补正的时限为自当事人收到商标局补正通知之日起30天内。当事人应将商标局的发文信封作为收文日的凭证,连同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一并附上送达商标局;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必须加盖该商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商标异议:1、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2、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3、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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